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明确了八不准,大致内容是这样的,第一不准占用永久耕作田地建房;第二不准占有多块耕地建房;第三不准买卖违规自建房;第四不准在自己承包用来耕作的田地上建房;第五不准以各种借口违规建房;第六一户一房,不准多建;第七不准转卖违规建房;第八不准批准违规建房。
许多人都对此感到焦虑,甚至有些不知所措,因为农村占耕地建房的居民并不在少数,有的人在此项规定出台之前就已经拥有一栋自建房,甚至有的人还拥有几套自建房,那么这些人在该政策颁布后应该如何自处呢?我认为已经建房了的且符合规定的就不用过于担心,既然你的自建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那自然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违反了规定那也会有相关部门来处理这个问题,我们只需要配合他们的工作并且认真执行其所给出的pg电子app的解决方案就好,就比如如果你拥有多套自建房,那么也许就会要求你拆除多余的几套,甚至还有一定的补偿,应该不会有很大的问题,毕竟不知者无罪嘛。
总的来说不用过于担心,我们想到的国家也会想到甚至还会更周全,所以大家就不需要过于担心,相信有关部门接下来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