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电子:“怀滩坊”硬靠“茅台”?三级代理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发布时间:2023-10-29 19:31:39

近年来,酱香型白酒在渠道端、资本端、舆论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热度。虽然中国酒类的产能在持续下降,但是整个产品消费结构与规模却在不断地上升。消费者对于高品质的酒类产品有着旺盛的需求,白酒行业长期不缺酒、长期缺好酒,优质白酒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将长期存在。这为投机炒作留下了空间,容易造成市场恶意炒作和虚假宣传,特别是以酱酒为代表的产业投资热,在2022年达到顶峰。


近日,微商电商调研注意到,市面上出现了一种名为“怀滩坊”品牌的酱香酒,喊着“喝酒不花钱,分享还挣钱”的口号在各大平台大肆宣传。分销商介绍道,怀滩坊酒是茅台镇精酿的酱香型白酒,跟茅台同一气候、水源,同一酿造工艺,选用茅台镇本地红樱籽高粱为原料,经九次蒸煮、八次摊凉、加曲、高温堆积、入池发酵、七次取酒、历时整整一年,然后经3年以上贮存,再精心勾调,方能包装出厂。怀滩坊酒不但口感极佳,还可以做代理,轻松赚钱。


但据微商电商调研调查,怀滩坊酒疑似利用贵州茅台酒的名气提高销量,其代理模式也涉嫌违法违规。



“怀滩坊酒”生产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怀滩坊酒的生产企业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经营企业是贵州书平酒业有限公司,其公众号有“怀名美酒”和“怀滩坊商贸”。



图片来源:企查查


企查查app显示,贵州书平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9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街道中华北路贵银大厦1幢1单元9层6号,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毛阳升。该企业由毛阳升持股3%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熊书平控股94%并担任监事,张少波持股3%,熊书平是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同时也是“怀滩坊”的创始人。


中间为熊书平


图片来源:企查查


熊书平共和三家企业有关联,他不仅是贵州书平酒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投资了贵州众鑫兴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控股66%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投资了贵州景秀华中酒业有限公司,控股94%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据宣传,贵州书平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互联网品牌渠道营销模式的公司,主要经营茅台镇酱香型白酒——怀滩坊酒!拥有完整的、专业的运营推广团队和与商品厂商合作的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2 1营销模式的优势与严谨的管理制度;坚持以让客户满意,让消费者实现喝酒不花钱、让老百姓都能喝上好酱酒的服务为宗旨。选择“怀滩坊”等于选择了免费的创业平台,用一瓶酱酒,让所有怀滩坊人实现共同致富的梦。


但调查发现,怀滩坊酒的生产企业曾被多次起诉,并且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



“怀滩坊”硬靠“茅台”?三级代理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图片来源:企查查


怀滩坊酒的生产企业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7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注册资本为58万元,实缴资本5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淳元。值得注意的是,该企业有生产的产品被抽检不合格的记录,还曾多次被起诉,因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由被起诉1次;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由被起诉1次;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由被起诉1次;因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由被起诉10次,其中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值得一提。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2017年4月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将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事实和理由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第3159141号注册商标“贵州茅台”、第4570381号“赖茅”、第3159143号“maotai”图形、第6862377号“茅台”、第7260808号“maotaizhen”、第5299307号“源远流长”人物图形、第237040“飞天牌”等商标的注册人,取得了上述商标的使用授权,并有权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茅山酒业公司作为大型酒类生产、销售企业,居然不顾法律规定大量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涉及侵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商标权利,其使用的注册商标与茅台酒的商标构成近似,其突出使用“贵州茅台镇”、“maotai”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地名和公司名称的范畴,茅山酒业公司的侵权行为同时涉及不正当竞争,有严重的傍名牌、搭顺风车的行为。贵州茅台酒为中国白酒第一品牌,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由于特有的生态环境、独有的配方、工艺、加上科学的管理,大力的推广和营销投入,深受消费者欢迎和信赖,多次被评为特优商品,第一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十家单位之一,在白酒行业全国市场名列前茅,而茅山酒业肆意妄为的侵权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等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影响了“国酒茅台”在世人心中的地位。涉案产品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贵州茅台酒的品牌、品质形象,给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利益造成很大的冲击,侵犯了其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法律责任。

茅山酒业公司辩称,茅山酒业公司从来没有使用仿冒、近似、侵害茅台酒业公司的注册商标,更没有侵犯其商标专用权。最终,根据事实与证据,法院判决如下: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第6862377号“maotai”、第4570381号“赖茅”、第5299307号“源远流长”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二、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计款800000元。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上诉两次,均以失败告终。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2021年,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北京万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贵州省双坛酒业有限公司和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判令被贵州省双坛酒业有限公司和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99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元,北京万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贵州茅台酒”荣获了“国家质量金质奖”、“国家名酒”等诸多殊荣,作为众所周知、家喻户晓的知名白酒商品以其酒香醇厚和独特的包装装潢设计风格给相关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论是盛酒的酒瓶还是从标志、图案、颜色搭配的包装装潢设计风格都与之建立了特定的联系。2020年1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天猫”网站上名为“万酒酒类专营店”的网店内销售了名称为“双坛牌茅台镇原浆酒”的白酒产品,该产品使用的包装、装潢在颜色搭配、图案布局、文字排列等方面均与“贵州茅台酒”使用的包装、装潢风格高度近似,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查,该产品由贵州省双坛酒业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万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销售。三家企业作为相关行业的经营者理应对“贵州茅台酒”的知名度以及特有的包装、装潢设计风格有所认识,依然生产、销售涉案白酒产品,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明显攀附“贵州茅台酒”的故意,因此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贵州省双坛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北京万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贵州省双坛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共同赔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000元及合理支出1000元;北京万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及合理支出739元。

图片来源:企查查


但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却并未履行裁决文书判令的给付义务,因此两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图片来源:怀名美酒公众号


而如今的怀滩坊酒也在公众号宣传与茅台同一气候、水源,同一酿造工艺,是大师级调酒师根据“飞天茅台”的口感勾调而成,与“飞天茅台”口感最为接近,另一宣传文中还出现了贵州茅台酒的图片。



怀滩坊酒与贵州茅台酒对比图


并且,怀滩坊酒的两款产品与贵州茅台酒的两款产品包装酒瓶也大有相似之处。这不得不令人怀疑怀滩坊酒利用茅台酒的名气来提高销量。不仅如此,怀滩坊酒的招商代理模式也涉嫌违法违规。


“怀滩坊”三级代理推广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图片来源:怀滩坊官方商城


据介绍,怀滩坊目前共有七种酱香酒:怀名美酒,零售价88元/瓶;怀滩坊·品鉴级,零售价88元/瓶;怀滩坊·鸿韵,零售价128元/瓶;怀滩坊·福韵,零售价168元/瓶;怀滩坊·国韵,零售价238元/瓶;怀滩坊·发展酱,零售价468元/瓶;怀滩坊·珍品,零售价798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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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滩坊”代理商还宣称是一个免费的创业平台,一瓶酱香酒就可以实现共同致富。据了解,怀滩坊的推广代理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线上推广:识别代理分享的二维码可注册登录怀滩坊商城,怀滩坊的线上推广设置了三个级别的代理,合伙人——金牌合伙人——总监,不同级别的代理可以获取不同的收益。

图片来源:怀滩坊代理


合伙人:在商城购买任意一款酒可成为合伙人,合伙人分享商品给好友,好友购买商品合伙人可获得直推收益。售出一瓶价值88元的怀名美酒或怀滩坊·品鉴级可获得10元收益;售出一瓶价值128元的怀滩坊·鸿韵可获得20元收益;售出一瓶价值168元的怀滩坊·福韵可获得30元收益;售出一瓶价值238元的怀滩坊·国韵可获得40元收益;售出一瓶价值468元的怀滩坊·鸿发展酱可获得100元收益;售出一瓶价值798元的怀滩坊·珍品可获得150元收益。


金牌合伙人:直推三个合伙人可升级为金牌合伙人,金牌合伙人除了直推收益以外还可以获得团队奖励,即所有直推的代理售出商品,金牌合伙人都可以获得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88元的怀名美酒或怀滩坊·品鉴级可获得5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128元的怀滩坊·鸿韵可获得6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168元的怀滩坊·福韵可获得8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238元的怀滩坊·国韵可获得10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468元的怀滩坊·鸿发展酱可获得50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798元的怀滩坊·珍品可获得80元收益。


总监:直推三个金牌合伙人或一次性购买产品金额达到1794元可成为总监。总监除了可以获得直推收益以外还有金牌收益,总监推荐的合伙人升级为金牌合伙人,总监可获得30元/人的金牌收益,总监推荐的金牌合伙人升级为总监,原总监可获得300元/人的金牌收益。总监还有额外的总监管理费,即总监伞下团队所有人售出商品,总监都可以获得收益。

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88元的怀名美酒或怀滩坊·品鉴级可获得3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128元的怀滩坊·鸿韵可获得4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168元的怀滩坊·福韵可获得5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238元的怀滩坊·国韵可获得6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468元的怀滩坊·鸿发展酱可获得10元收益;团队每售出一瓶价值798元的怀滩坊·珍品可获得20元收益。


线下推广:怀滩坊在全国各省以县区为单位招募代理商,每个区域一个代理点,享受区域保护。区域代理商需有实体店,店面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并根据公司规划统一装修。据代理透露,怀滩坊在全国已拥有30多家实体店。

图片来源:怀滩坊代理


一次性订购10万元公司产品可成为区域代理,产品可自由选择搭配,享受大约3折的进货价格。区域代理可享受2000元/月的房租补贴和销售奖励。月销售额完成所签订的总金额,可获得所销售金额6%的销售奖励;季度销售额完成30万元,可获得季度总销售金额8%的销售奖励;年度销售额完成100万元,可获得年度总销金额6%的销售奖励,同时参与公司年终盈利分红,公司还会根据各代理点实际市场业绩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区域代理还享有3%的区域销售补贴,即所有销往区域代理所在区域的产品,都可以获得其订单金额3%的补贴。


以上便是“怀滩坊”线上和线下推广代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怀滩坊”要求消费者购买产品获得代理资格,实为变相收取入门费;以直推奖励引诱代理们通过推广其他人员加入并使其购买产品成为代理来获取利益,涉嫌拉人头;设置三个级别的代理,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级关系,进而形成团队,设置团队奖励、管理费和区域销售补贴,以团队总业绩为依据获取团队分润。“怀滩坊”这种“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已经涉嫌违法违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 记


“怀滩坊”为了吸引消费者,提高销量,在产品宣传和包装上想方设法地与“贵州茅台酒”扯上关系。而线上代理三个级别的分层收益、团队奖励和线下代理区域销售补贴以及低廉的进货价格都暴露了其商品价格虚高的本质。

“怀滩坊”硬靠“茅台”?三级代理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图片来源:怀名美酒公众号


怀滩坊还在公众号宣传喝酒可以改善睡眠、消除疲惫、减轻抑郁、预防心脑血管疾病。但有三甲医院的医生表示,喝酒并不能预防心脑血管的疾病,相反还会加重心脑血管动脉硬化,导致心脑血管动脉硬化的发病率增加,而过量饮酒更是会损伤人体的肝、胃、胰腺和神经系统。

微商电商调研也在此提醒大家,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请适量饮酒或者不饮酒,远离酒精危害。至于“怀滩坊”今后会如何发展,微商电商调研将保持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微商电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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