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发布酒水批发贸易许可新规,啤酒和红酒不需办理许可
发布时间:2023-12-28 17:05:45

乌兹别克斯坦内阁于5月20日通过了《关于酒精饮料批发贸易的许可程序以及违反许可要求的制裁措施》的第301号决议。

乌兹别克斯坦发布酒水批发贸易许可新规,啤酒和红酒不需办理许可

该文件的制定是为了执行2019年2月5日颁布的《关于改善国家对烟酒产品的生产和交易以及葡萄栽培和葡萄酒业的发展》的уп-5656号总统令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下属的烟酒市场监管组织》的пп-4162号总统决议。

最新法规的内容摘要如下:

财政部下属的烟酒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监管局)是对酒类产品批发贸易的监管机构。

批准的程序要求如下:

对执照申请人的要求;

审议许可申请期限及作出决定的期限;

监管程序;

制裁和吊销牌照;

费用和许可费用。

在接受申请和其他许可证申请文件后,检查专员在5天内索取所在地卫生和流行病学监督局、紧急情况部和财政局的相关信息。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不超过15天内做出签发许可或拒绝的决定。在一个工作日内发送已做出决定的消息。

只有法定注册资金至少为1000倍基本结算单位(每个单位为223000苏姆,约22美元)的法人才有权进行酒水批发贸易。在既定的许可要求中,需要严格遵守酒水饮料的存储,接收和分销的技术标准,并具备适宜的经营场所。

与此同时,批发商应成为烟酒产品产销自动化信息系统的成员,并使用国家税务委员会集成信息系统中的电子发票。

申请审核费为5倍基本结算单位,许可费为每年200倍基本结算单位。

对于啤酒的批发贸易,以及本地生产的起泡酒和天然葡萄酒的批发不需要许可证。bb电子

该文件已发布在国家立法数据库中,并于2020年5月20日起生效。


以上消息编译自报纸网。


法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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